首頁相關法規畜牧產銷班設置辦法/農業產銷班之組織目的
農業產銷班之組織目的
一、 輔導農業產銷班設備、資材之共同利用,以降低生產成本。
二、 班員間勞力技術、能力之相互支援,提高經營效率。
三、 實施組織活動與教育,提升農業經營能力和培育農民幹部及農業後繼者。
四、 經由班組織,共同合力改善農業生產環境,以便利農場經營作業。
五、 經由班員生產計畫之擬訂及市場開拓,建立秩序產銷體系,穩定產品供應量,以獲致合理價格。
六、 經由班員共同產品共同分級、品鑑、訂定等級、提升品質,並經由共同運銷、直銷,共同議價,減少中間商剝削,並增強消費者的信心。
七、 透過班力量,開發新產品、新技術及產品加工層次,以提高農產品及農產經營附加價值。
八、 協助政府政令宣導及反映班員意見。
農業產銷班之組織目的畜牧產銷班名稱訂定畜牧產銷班組成時應注意下列事項